愛數使用者協定
最後更新於:2024年1月29日
序 言 | 重要----請認真閱讀
1.
本協議包含您訪問及使用由上海愛數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產品及服務應遵守的條款及條件。如果您對本協議的條款有疑問的,請通過【聯繫愛數】進行詢問,愛數將向您解釋條款內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協定的任意內容,或無法準確理解愛數對條款的解釋,請不要進行後續操作。一旦您使用本產品/服務即視為接受本協定內的所有條款。
2.
愛數有權根據需要,制定、修改本協定,有權將本協定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關聯協力廠商。如有變更,愛數將以網頁公示的方式進行公告。變更後的協議,及/或權利義務轉讓,一經公佈即自動生效,成為本協議的一部分。如用戶不同意相關變更,可立即停止使用本產品及服務;如繼續使用,則視為同意接受修改後的協議,及/或權利義務的轉讓。
第1條 | 您如何使用本產品
1) 遵守任何可適用的法律,包括可適用的國際條約或公約規定,不進行任何侵犯個人隱私或其他合法權益的行為,不實施危害網路安全或資訊安全的行為;
2) 遵守所有與本產品有關的協定、準則、規定、程式或通告;
3) 妥善保管您帳號及密碼,將其獲悉的任何對您帳號的非法使用或您的帳號出現安全性漏洞等相關情況立即通知愛數;
4) 確保您上傳和存儲資料的安全性,例如不帶有病毒、木馬和其他有害程式;
5) 對利用本產品存儲的內容享有所有權,並對該內容的合法性獨立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6) 因您自身原因導致該帳號及密碼洩露而產生的資料丟失、損毀等損失,由您自行承擔。
第2條 | 使用本產品時所禁止的行為
1. 在使用本產品時,您不得:
1) 通過任何手段破壞本產品、影響本產品的正常運行、損害愛數的合法權益;
2) 擅自刪除或更改本產品的任何商標、標誌、版權或其他所有權聲明、圖例、符號以及標記;
3) 未經愛數書面許可擅自向協力廠商公開本產品基準測試的任何結果;
4) 出租,出售,租借,再授權本產品;
5) 將本產品與其它產品捆綁;
6) 利用本產品進行任何可能對互聯網或移動網路正常運轉造成不利影響的行為;
7) 利用本產品上傳、展示、複製、發佈、傳播或以其他方式傳送含有任何非法的和不道德的資訊資料;
8) 利用本產品侵犯任何他人的智慧財產權或其他任何合法權益;
9) 以損害愛數或愛數關聯方的利益或聲譽的方式使用本產品;
10) 使用或通過本產品參加或推動任何違法活動;
11) 將本產品的任何一部分用作任何未經徵求的批量資訊或未經徵求的商業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各類垃圾郵件)的目標連結;
12) 使用任何自動進程或服務訪問和/或使用本產品;
13) 使用任何未經授權的方式修改或改接,或者試圖修改或改接本產品;
14) 損壞或破壞本產品(或任何與本產品相連接的網路)或使其不能運行或超負荷或干擾任何其他方對本產品的使用和享受;
15) 轉賣或再分銷本產品或本產品的任何部分;
16) 其他損害愛數及協力廠商合法權益的行為。
2. 違反任何一項,將視為您違約,您將依據本協議第3條承擔責任。
第3條 | 違約責任
1. 如您在使用本產品時違反本協定的任何規定,愛數有權要求您改正,如您的行為可能導致愛數受到損失或損害的,愛數可單方面直接採取相應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1)
遮罩或註銷您帳號;
2) 暫停向您提供本產品相關服務;
3)
終止本產品相關服務;
4)
終止本協議。
2. 由於因您的行為所導致或產生的任何處罰、調查、指控、索賠或要求,或由此導致任何損失,均需您自行承擔費用解決,並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3. 如因您的行為導致任何第三方針對愛數或愛數的關聯方提出任何處罰、調查、指控、索賠或要求,一經收到愛數的書面通知,您應立即配合愛數予以核實,經雙方核實並書面確認後,您將承擔愛數或愛數關聯方因抗辯產生的一切費用,同時愛數或愛數關聯方將保留就您的行為所導致其所遭受的損失向您索賠的權利。
4. 上述違約責任條款適用於您使用本產品的全部週期。
第4條 | 產品啟動
1. 在啟動的過程中,您允許此產品自動連接到愛數指定的互聯網位址進行驗證。
2. 在啟動的過程中,會對啟動碼的合法性進行驗證,以便您合法使用該產品。
第5條 | 支援服務
1.
服務範圍。愛數的服務政策詳見https://www.aishu.cn/cn/service-policy-2022。
2. 服務聲明。您承認並非所有您向愛數報告的錯誤都將得到更正。本產品的任何更新都將被視為本產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將受到本協議的約束。
3. 服務限制。愛數不認可由以下原因導致的服務要求:
1) 沒有按照本產品隨附文檔的操作要求安裝或使用本產品;
2) 使用未經愛數許可的或沒有在愛數的監督或指導下擅自改動、改編、或修改的本產品;
3) 您的疏忽、硬體故障或其他愛數無法控制的原因;
4) 本產品遭遇意外的或人為的損壞;
5) 使用任何不屬於愛數發佈的或與愛數發佈的不一致的升級或更新。
第6條 | 服務變更
1. 您瞭解並同意,為更好地回應您需求、優化服務等原因,愛數可能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本產品服務平臺或相關設備進行檢修、維護、升級或更新,如因此類情況造成服務在合理時間內中斷,愛數承諾將盡合理努力事先進行通告;該等通告為此類情況下愛數的全部及唯一責任。
2. 鑒於網路服務的特殊性和不可預見性,本產品服務或其任何部分可能在任何時候因為各種原因而被變更、中斷或終止。
第7條 | 智慧財產權
1. 本產品(包括它的任何複本)歸愛數所有,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版權法、其他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國際條例法律法規的保護。本協定非轉讓本產品的所有權和智慧財產權,本產品的所有權智慧財產權為愛數所有。在這裡所提到的“智慧財產權”為所有當前及將來的版權,商標權,商業機密權,專利權和任何其他被法律認可的智慧財產權。
2. 資訊披露方擁有對本產品、本產品的任何部分、或通過本產品或連同本產品提供的任何文本、圖片、圖形、音訊和/或視頻資料(“材料”)的一切權利、所有權和權益,包括但不限於一切智慧財產權。這些材料受版權、商標和/或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
3. 受本協議約束的任何一方均同意未經資訊披露方同意不對本產品或通過本產品或連同本產品提供的材料進行修改、改編、翻譯、從其製作衍生作品、反編譯、逆向工程、反彙編,或以其他方式試圖從本產品或材料取得原始程式碼,或從本產品及材料中摘取其實質部分作其他應用。
4. 受本協議約束的任何一方均同意未經資訊披露方同意不去除、掩蓋或改變本產品所附帶、載有或連同或通過本產品讀取的披露方或任何受本協議保護的協力廠商的著作權說明、商標或其他專有權利說明。
5. 除非另有明確約定,本協定的任何內容不得被解釋為一方向另一方轉讓了其所持有的版權、專利、商業秘密、商標或任何其他智慧財產權。
第8條 | 資訊收集和隱私保護
1. 愛數保證不會主動將您使用本產品存儲的資料披露給協力廠商,但愛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判決、裁定的強制要求而需披露前述資訊的不受此限制。在此等情形下,愛數會盡合理努力通知您。
2. 為了協作和提供服務,愛數會收集您的某些資訊。愛數將按照愛數的隱私政策使用和保護這些資訊。此外,僅為下列目的,愛數可以訪問或者透露您的相關資訊,包括:
1) 為遵守相關法律、協助司法和/或執法機構的調查和執行;或
2) 為保護社會公眾的權利、財產或安全,根據相關法律的強制規定。
3. 為了向您提供服務,愛數可收集有關服務狀況、您的設備和您對產品使用的某些資訊。愛數有權從您的設備自動上傳這些資訊。這些資料不會構成愛數對您私人身份的確認。
4. 您可以訪問產品頁面顯示的《隱私政策》閱讀、瞭解詳細隱私政策內容。
第9條 | 聲明與保證
1. 雙方均聲明其合法有效地簽署了本協定,具有相應的權利和授權。
2.
您聲明、保證並承諾:
1) 您應遵守與您在本協定項下的活動有關的所有適用法律和法規;
2) 您對本產品的使用不得侵犯任何協力廠商的智慧財產權或任何其他權利。
第10條 | 愛數責任限制與豁免
1. 愛數不就下述問題承擔責任:
1) 任何由您的內容/IT設施設備或協力廠商內容/IT設施設備或者任何不由愛數提供的產品和/或服務所引起的問題,或
2) 任何因濫用或修改軟體產品或違反本協定條款及法律法規使用本產品而引起的任何問題。
2. 您理解並同意,愛數提供的產品和/或服務可能會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但不限於您的IT設施設備原因、網路服務品質、社會環境等。例如,您下載安裝的其他軟體或訪問的其他網站中可能含有病毒、木馬程式或其他惡意程式,威脅您的終端設備資訊和資料安全,繼而影響愛數產品和/或服務的正常使用等。因此,您應加強資訊安全及個人資訊的保護意識,以免遭受損失。
3. 在法律所允許的最大範圍內,除非另有明文規定,否則愛數排除並明確拒絕任何保證、陳述、條款、條件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承諾,無論是明示的或默示的,法定的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任何針對適銷性、品質滿意度、非侵權性或特定用途適用性的保證、陳述、條款、條件或其他承諾。愛數在任何情況下絕不就因使用本產品所發生的任何間接的、意外的或直接的損失、損耗承擔賠償責任,即使愛數事先被告知該損失、損耗、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4. 根據本協定,若一方不行使某項權利不代表該方放棄或喪失該項權利或其他任何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可適用的法律範圍內不可執行或無效,將不代表整個協議的不可執行或無效。該無法執行或無效條款將被修改或做出解釋以求在可適用的法律規定內最大限度地實現目標。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須事先獲得雙方的一致同意。
5. 您所在的國家或地區的法律可能不允許以合同方式對某些責任進行排除或限制,則在法律禁止的最大範圍內,上述某些責任限制或排除條款不適用於您。
第11條 | 法律適用
1. 本協定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管轄。
2. 因本協議執行、解釋以及與此有關的一切爭議和糾紛均應提交【愛數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解決。
3. 根據本協定,若一方不行使某項權利不代表該方放棄或喪失該項權利或其他任何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可適用的法律範圍內不可執行或無效,將不代表整個協議的不可執行或無效。該無法執行或無效條款將被修改或做出解釋以求在可適用的法律規定內最大限度地實現目標。
第12條 | 聯繫愛數
1. 如果您對本協議有疑問、意見或建議或有任何投訴需要聯繫愛數的,歡迎隨時與愛數聯繫。
2.
聯繫方式:
1)
郵箱:aishu_it@aishu.cn
2)
電話:400-880-1569
3) 地址:上海市閔行區萬泰路50號